个人债务偿还不了会不会连累家人?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7 13:44) 点击:25 |
现在很多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欠债,同时有些高利贷为了收回欠款会或多或少的威胁家人还款,那么对于个人债务会牵连到家人吗?如果牵连到家人,那么牵连到家人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网友咨询: 个人债务偿还不了会不会连累家人?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要求父母赔偿。但是债务人未成年的,对外所欠的小额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有偿付义务。父母继承未成年人财产的,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有偿付债务的义务。 其次,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再次,债务偿还不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中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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